《TED中文》文字稿:为什么这么多家暴受害人不寻求保护?|古晓丹
简体
美丽的藏族女孩拉姆在家中直播时,被突然闯入的前夫泼汽油焚烧致重伤,全身烧伤面积90%以上,在重症监护室抢救13天后在痛苦中离世。就在拉姆被烧致死之前,她也曾遭到前夫的家暴,拉姆想到了所有可能的救济措施,包括离婚和报警,但最终还是没能逃过前夫的毒手。
也还是在今年,还有山东女孩方洋洋,因为不孕,在半年的时间里,被公婆和丈夫以打、冻、困、饿、禁闭等手段虐待致死,去世时体重只有60斤。
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,每每听到这样的家暴案件时,我脑子里都会浮现出一双双泪目,同时也会感到深切的无力,因为我知道拉姆和方洋洋不会是第一位、第二位……甚至也绝对不会是最后一位家庭暴力受害者。家庭暴力问题不是现在才凸显,现在才严重,而是历来一直很严重。
据统计,每7.4秒就有一位女性遭受丈夫的殴打,2.7亿个家庭中,超过30%的女性都遭受过家暴;每个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平均在遭受35次家暴后,才会选择报警 。据全国妇联的统计数字表明,性别特征在涉及家暴的问题上表现突出:绝大部分的受害者是女性,绝大部分的加害者是男性。
受害者不保护自己,为什么她们要在遭受35次家暴以后才会选择报警?这就和家庭问题的复杂一样,每一个受害者背后都有自己特别心酸的血泪、考虑。
在我经手的一起涉家暴案件中,委托人已经被殴致粉碎性骨折,构成轻伤,达到了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。她首先选择了报警,可几经犹豫之后,又放弃了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。我们问她为什么,问她知不知道如果她放弃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,离婚时她可能得不到补偿,而且如果施暴者再婚,可能还会出现下一位受害者。她说,我现在只想跟他离婚,我想远离他。她说,我即使选择报警,也只是想在离婚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;我现在选择“主动谅解对方”,是因为如果孩子的父亲有了犯罪记录,将会影响孩子的求学和工作,我不想因为自己的事情影响到孩子。
这样类似的考虑,在每一个放弃追究施暴者刑事责任的受害者中,背后都比比皆是。
“我老公不打我不骂我,但可能会对我很冷淡,不跟我交流,让我在家中感觉到很压抑”;或者“老婆骂我赚钱不多,没能力养家,让我感觉到很羞辱”;或者是全职太太没有收入,在每次要家用的时候会被老公盘问、甩脸色,甚至限制你做这做那,让你感到很羞愧。——当你意识到自己在遭受到精神上的压力和伤害时,你有没有意识到,你可能正在遭受着家庭暴力。
我们对家庭暴力的概念的认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。在1996年以前,家庭暴力概念是一个空白,家庭暴力被简单地认为是家庭的内部事务,最终会被家庭内部调解、民间组织调解处理掉。
在2012年,全国人大首次将反家暴列入了立法计划。在这十几年间,我们对家庭暴力的认识,从仅仅的“打骂”,扩展到我们认为精神暴力也是暴力、冷暴力也是暴力、经济控制也是暴力。人们对家暴的认识程度也越来越深,认识到家暴不仅仅是一个家庭问题,同样也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。
2014年央视曾播出过一部纪录片,叫《反家庭暴力纪实》,总共8集 ,一集比一集更触目惊心。有结婚10个月就报警8次,最终还是被丈夫殴打进重症监护室去世的北京女孩儿董珊珊,被未婚夫徒手抠下双眼的李翠翠。
这些严重的家庭暴力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关注,两年之后,2016年,在社会公众的呼吁声中,我们终于出台了中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。这部反家庭暴力法不仅扩充了家暴的概念,将恐吓、谩骂也列入精神家暴的范围,而且还确定了人身保护令、告诫施暴者,以及多方机构联动制约家庭暴力,以及建立庇护所等保护受害者的机制。可以说,目前我们国家的反家庭暴力法在制度上是比较完善和成熟的。
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过程,也是我们社会性别意识觉醒的一个过程。随着社会意识性别的觉醒,当我们带着性别的角色来看待我们身边的社会制度时,可能会发现,原本一碗水端平的社会制度出现了不平衡,这种不平衡可能会体现在我们人生的各个阶段。比方说,我看在座的都比较年轻,那有没有2005年之前的女硕士、女博士还依稀记得当年高校里面规定的禁止结婚、禁止生育的规定?有没有面临过这样的一个苦恼?可能在最佳的生育年龄的时候,为了求学不得不放弃生育,为了生育又不得不放弃求学的机会,有没有这样类似的困难的选择?同时在抱怨自己为什么不是一个男博士。好在2005年之后,教育部规定废除了这样一个不合理的决定,女性在享受高等教育的同时也可以结婚生子。
那么刚才的讲者也提到过,在职场上,我们可能遭遇的女性的各种不平等。国家一直在不停地出台各种保障女性就业机会的法律法规,来保障男女在就业方面的平等。当我们辛苦工作一辈子之后,可能会发现我们又要面临到退休问题,最后我们会发现在退休年龄上,女职工会比男职工要早5到10年。这种情况之下,我们也会发现女性在晋升以及岗位上会比男性少了很多的机会,相应的退休工资、退休收入也会减少。
但事实上,男女退休年龄平等是男女劳动权利平等的一部分,国家不能够强制规定男女差别的退休。我们是不是可以借鉴日本的相关规定,在男女同龄退休的情况之下,实行弹性灵活的制度,给劳动者选择在退休年龄、退休方式和退休收入上一个自由的、灵活的空间,以最终达到退休年龄的一个合适区间呢?
说完职场,我们再回归到家庭来看。我们知道在传统的家庭模式中,总有一方会为家庭付出比较多的家务劳动,承担比较多的家庭责任,这里面尤其以女性居多。家庭主妇们在付出了自己所有精力,操持家务的同时,也可能丧失了很多的就业机会,减少了收入。如果家庭主妇这时候再遭遇到离婚,她们可不可以选择家务劳动补偿呢?五天后,即将颁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中明确规定,现在在家务劳动中承担较多义务的一方,在离婚时,可以请求家务劳动补偿,另一方也应当予以补偿。这样,家务劳动的价值,在立法上得到了尊重和承认,这其实是性别平等在中国法制上的一个重大进步。从此后,不论夫妻之间实行何种的财产制度,不论承担家务劳动一方较多的是妻子或是丈夫,我们都可以在离婚时来选择要求家务劳动补偿。
我们刚才说到的大多是关于女性性别不平等的一些表现,那么在场的男性可能也会不服:你说得好像法律规定就是专门为了保障我们男性似的。其实不是,在性别的视角下,我们也可以看到相关的一些制度规定对男性的不合理。
女性都有产假,男性可能在老婆生完孩子伺候月子的同时,还要辛苦地去赚奶粉钱,每天累死累活,回到家里面还要伺候月子,照顾得不好可能还会被抱怨。其实目前在欧美很多国家都有男性陪产假的规定,甚至是一个超长假期。在我们国家,2016年也规定了男性的陪产假,少则7天,多则30天的。那么目前延长假期,包括产假在内的假期天数,是现在立法的一个趋势。
在提到男性受到的不平等的时候,我们不得不提到另外一个重要表现,就是我们国家的强奸罪是不适用于男性的。我们国家刑法的强奸罪的对象只限于女性,那么男性在遭受到了性侵的时候怎么办?过去还真的是没有相应的罪名可以对它进行定性。伤害得严重了,可能勉强把它纳入到故意伤害罪里面去挤一挤。在2015年刑法修正案颁布后,男性遭到性侵,被归入到猥亵罪中。可我们知道,猥亵罪的定罪量刑幅度要比强奸罪小得多,那这就意味着男性在遭受到性侵时,受到的保护远远要小于女性。
但目前在欧洲一些国家,瑞典、意大利……,在他们的民法典中,强奸,关于遭受侵犯型的性暴力犯罪,被侵犯的对象都通通表述为“他人”。在英文版本中,已将这一被侵犯对象表述为“任何人”或者“某个人”,而没有使用“女性”这个词语。这就说明,不管是男性和女性,在性侵犯上面都应该受到同样的保护,尤其是来自于法律、刑法的保护。
以上种种,总的来说,不管男性也好,女性也好,当我们用性别的视角来看待的时候,性别差别可能贯穿在我们的终生,各个方面都会有所体现。我们有的可能意识到,有的可能意识不到,因为社会赋予了我们这样的性别角色。性别平等需要唤醒个体的性别意识的觉醒,以此来唤醒社会在推动性别平等上的制度完善。
我们最终要实现的是,当我们用性别的角色来看待社会制度时,即便在考虑了男性和女性的差异的前提下,我们最终要实现在男性和女性权利选择和最终结果上的平等。
谢谢大家的聆听。
繁體
美麗的藏族女孩拉姆在家中直播時,被突然闖入的前夫潑汽油焚燒致重傷,全身燒傷面積90%以上,在重症監護室搶救13天後在痛苦中離世。就在拉姆被燒致死之前,她也曾遭到前夫的家暴,拉姆想到了所有可能的救濟措施,包括離婚和報警,但最終還是沒能逃過前夫的毒手。
也還是在今年,還有山東女孩方洋洋,因為不孕,在半年的時間里,被公婆和丈夫以打、凍、困、餓、禁閉等手段虐待致死,去世時體重只有60斤。
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,每每聽到這樣的家暴案件時,我腦子里都會浮現出一雙雙淚目,同時也會感到深切的無力,因為我知道拉姆和方洋洋不會是第一位、第二位……甚至也絕對不會是最後一位家庭暴力受害者。家庭暴力問題不是現在才凸顯,現在才嚴重,而是歷來一直很嚴重。
據統計,每7.4秒就有一位女性遭受丈夫的毆打,2.7億個家庭中,超過30%的女性都遭受過家暴;每個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平均在遭受35次家暴後,才會選擇報警 。據全國婦聯的統計數字表明,性別特徵在涉及家暴的問題上表現突出:絕大部分的受害者是女性,絕大部分的加害者是男性。
受害者不保護自己,為什麼她們要在遭受35次家暴以後才會選擇報警?這就和家庭問題的複雜一樣,每一個受害者背後都有自己特別心酸的血淚、考慮。
在我經手的一起涉家暴案件中,委託人已經被毆致粉碎性骨折,構成輕傷,達到了追究刑事責任的標準。她首先選擇了報警,可幾經猶豫之後,又放棄了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責任。我們問她為什麼,問她知不知道如果她放棄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責任,離婚時她可能得不到補償,而且如果施暴者再婚,可能還會出現下一位受害者。她說,我現在只想跟他離婚,我想遠離他。她說,我即使選擇報警,也只是想在離婚時爭取孩子的撫養權;我現在選擇「主動諒解對方」,是因為如果孩子的父親有了犯罪記錄,將會影響孩子的求學和工作,我不想因為自己的事情影響到孩子。
這樣類似的考慮,在每一個放棄追究施暴者刑事責任的受害者中,背後都比比皆是。
「我老公不打我不罵我,但可能會對我很冷淡,不跟我交流,讓我在家中感覺到很壓抑」;或者「老婆罵我賺錢不多,沒能力養家,讓我感覺到很羞辱」;或者是全職太太沒有收入,在每次要家用的時候會被老公盤問、甩臉色,甚至限制你做這做那,讓你感到很羞愧。——當你意識到自己在遭受到精神上的壓力和傷害時,你有沒有意識到,你可能正在遭受著家庭暴力。
我們對家庭暴力的概念的認識是一個漫長的過程。在1996年以前,家庭暴力概念是一個空白,家庭暴力被簡單地認為是家庭的內部事務,最終會被家庭內部調解、民間組織調解處理掉。
在2012年,全國人大首次將反家暴列入了立法計劃。在這十幾年間,我們對家庭暴力的認識,從僅僅的「打罵」,擴展到我們認為精神暴力也是暴力、冷暴力也是暴力、經濟控制也是暴力。人們對家暴的認識程度也越來越深,認識到家暴不僅僅是一個家庭問題,同樣也是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。
2014年央視曾播出過一部紀錄片,叫《反家庭暴力紀實》,總共8集 ,一集比一集更觸目驚心。有結婚10個月就報警8次,最終還是被丈夫毆打進重症監護室去世的北京女孩兒董珊珊,被未婚夫徒手摳下雙眼的李翠翠。
這些嚴重的家庭暴力事件引起了社會的關注,兩年之後,2016年,在社會公眾的呼籲聲中,我們終於出台了中國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。這部反家庭暴力法不僅擴充了家暴的概念,將恐嚇、謾罵也列入精神家暴的範圍,而且還確定了人身保護令、告誡施暴者,以及多方機構聯動制約家庭暴力,以及建立庇護所等保護受害者的機制。可以說,目前我們國家的反家庭暴力法在制度上是比較完善和成熟的。
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過程,也是我們社會性別意識覺醒的一個過程。隨著社會意識性別的覺醒,當我們帶著性別的角色來看待我們身邊的社會制度時,可能會發現,原本一碗水端平的社會制度出現了不平衡,這種不平衡可能會體現在我們人生的各個階段。比方說,我看在座的都比較年輕,那有沒有2005年之前的女碩士、女博士還依稀記得當年高校裡面規定的禁止結婚、禁止生育的規定?有沒有面臨過這樣的一個苦惱?可能在最佳的生育年齡的時候,為了求學不得不放棄生育,為了生育又不得不放棄求學的機會,有沒有這樣類似的困難的選擇?同時在抱怨自己為什麼不是一個男博士。好在2005年之後,教育部規定廢除了這樣一個不合理的決定,女性在享受高等教育的同時也可以結婚生子。
那麼剛才的講者也提到過,在職場上,我們可能遭遇的女性的各種不平等。國家一直在不停地出台各種保障女性就業機會的法律法規,來保障男女在就業方面的平等。當我們辛苦工作一輩子之後,可能會發現我們又要面臨到退休問題,最後我們會發現在退休年齡上,女職工會比男職工要早5到10年。這種情況之下,我們也會發現女性在晉升以及崗位上會比男性少了很多的機會,相應的退休工資、退休收入也會減少。
但事實上,男女退休年齡平等是男女勞動權利平等的一部分,國家不能夠強制規定男女差別的退休。我們是不是可以借鑒日本的相關規定,在男女同齡退休的情況之下,實行彈性靈活的制度,給勞動者選擇在退休年齡、退休方式和退休收入上一個自由的、靈活的空間,以最終達到退休年齡的一個合適區間呢?
說完職場,我們再回歸到家庭來看。我們知道在傳統的家庭模式中,總有一方會為家庭付出比較多的家務勞動,承擔比較多的家庭責任,這裡面尤其以女性居多。家庭主婦們在付出了自己所有精力,操持家務的同時,也可能喪失了很多的就業機會,減少了收入。如果家庭主婦這時候再遭遇到離婚,她們可不可以選擇家務勞動補償呢?五天後,即將頒行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中明確規定,現在在家務勞動中承擔較多義務的一方,在離婚時,可以請求家務勞動補償,另一方也應當予以補償。這樣,家務勞動的價值,在立法上得到了尊重和承認,這其實是性別平等在中國法制上的一個重大進步。從此後,不論夫妻之間實行何種的財產制度,不論承擔家務勞動一方較多的是妻子或是丈夫,我們都可以在離婚時來選擇要求家務勞動補償。
我們剛才說到的大多是關於女性性別不平等的一些表現,那麼在場的男性可能也會不服:你說得好像法律規定就是專門為了保障我們男性似的。其實不是,在性別的視角下,我們也可以看到相關的一些制度規定對男性的不合理。
女性都有產假,男性可能在老婆生完孩子伺候月子的同時,還要辛苦地去賺奶粉錢,每天累死累活,回到家裡面還要伺候月子,照顧得不好可能還會被抱怨。其實目前在歐美很多國家都有男性陪產假的規定,甚至是一個超長假期。在我們國家,2016年也規定了男性的陪產假,少則7天,多則30天的。那麼目前延長假期,包括產假在內的假期天數,是現在立法的一個趨勢。
在提到男性受到的不平等的時候,我們不得不提到另外一個重要表現,就是我們國家的強姦罪是不適用於男性的。我們國家刑法的強姦罪的對象只限於女性,那麼男性在遭受到了性侵的時候怎麼辦?過去還真的是沒有相應的罪名可以對它進行定性。傷害得嚴重了,可能勉強把它納入到故意傷害罪裡面去擠一擠。在2015年刑法修正案頒布後,男性遭到性侵,被歸入到猥褻罪中。可我們知道,猥褻罪的定罪量刑幅度要比強姦罪小得多,那這就意味著男性在遭受到性侵時,受到的保護遠遠要小於女性。
但目前在歐洲一些國家,瑞典、意大利……,在他們的民法典中,強姦,關於遭受侵犯型的性暴力犯罪,被侵犯的對象都通通表述為「他人」。在英文版本中,已將這一被侵犯對象表述為「任何人」或者「某個人」,而沒有使用「女性」這個詞語。這就說明,不管是男性和女性,在性侵犯上面都應該受到同樣的保護,尤其是來自於法律、刑法的保護。
以上種種,總的來說,不管男性也好,女性也好,當我們用性別的視角來看待的時候,性別差別可能貫穿在我們的終生,各個方面都會有所體現。我們有的可能意識到,有的可能意識不到,因為社會賦予了我們這樣的性別角色。性別平等需要喚醒個體的性別意識的覺醒,以此來喚醒社會在推動性別平等上的制度完善。
我們最終要實現的是,當我們用性別的角色來看待社會制度時,即便在考慮了男性和女性的差異的前提下,我們最終要實現在男性和女性權利選擇和最終結果上的平等。
謝謝大家的聆聽。